XXXX协会财务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X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XXXX协会秘书处下设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第三条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部分别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聘请为人正派,热心协会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第四条协会设立统一帐号,并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账册,组织会计核算,按协会本级和所属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相应明细帐。第二章 收入管理第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二)有关部门委托协会完成某项时的拨款;(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五)其它合法收入。第六条协会收入只能用于围绕团体宗旨开展业务的活动费用,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开支、调研费、差旅费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