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外协调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用地、交通、绿化等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环水局,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对外协调各项工作,在前方指挥部的领导下,竭尽全力为全线施工创造优良、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第二条 为规范前方指挥部对外协调工作行为,明确各层级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引领、服务、指导”作用,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对外协调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对外协调工作基本原则第三条 团结协作,主动出击;合理分工,责任到位。内部要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步调;在外要识大体顾大局,要相互配合,团结就是力量。工作早介入,问题早暴露,事情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要进行合理的工作分工,明确工作区域和责任范围,责任落实到人。第13条 配合业主,依靠政府; 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一致对外、统一口径、多请示勤汇报、不乱表态始终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办理对外协调事务。统筹协调各标段项目部发挥团队精神,对于对外协调工作方面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