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配合措施 一,与发包人的配合与协调措施 1.我公司一旦中标后,立即与发包人取得联系,办理合同签订文档相随等相关事宜,并按照投标承诺做好人员、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的组织工作。 2.合同协议签订后,将尽快与现场发包人代表取得联系,根据发包人代表在本项目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权限,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及与发包人的主要接口人员,并报发包人备案,以便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的联系和沟通。 3.工程进点后,按合同规定及时接收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通道、施工电源、生活用水接口、通讯接口及测量控制网。具体落实与本标相关的工作程序与要求。与供电、供水管理部门联系落实与本标相关的工作程序与要求,为各部门在现场开展的各项工作提供方便。4.与发包人协商确立工程协调例会制度、双方文件收发及信息传递方式等。施工过程中及时向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通报施工情况,协商工作事项,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施工过程中积极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工作例会,及时圆满完成发包人分配的各项工作; 6.施工中积极派员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出厂验收,并协助发包人和监理人对由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