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编号 xx(区域编号)(xx)(街道编号)(xxxxx)(_单位编号)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告知书 :(单位全称)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市府14号令)以及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2017年本市将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为确保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规范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本区范围内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应当切实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规范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公示标牌,引导单位职工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单位垃圾源头分类实效。二、根据单位垃圾产生量、产生频率、垃圾组份及区域划分特点,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机关、企事业单位1、办公区域按组设置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收集容器,容器规格应根据垃圾实际产出量进行自行确定,每只容器容量不小于30升。2、垃圾分类容器设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