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大纲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大纲(试行)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围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务,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而开设的培训课程,主要围绕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实践体验和自我提升等开展培训与学习。二、考核目标通过系统培训,教师能够:1、在个人素质、理论修养、教育能力和研究能力等方面,达到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条件;2、充分了解并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自觉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将适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3、积极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健康和谐的师生关系,密切联系家长,充分利用校外各种教育资源,多渠道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