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举办资质标准(全日制/半日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素指导思想举办方向1.贯彻国家的教养方针,实行以社会主义公益性的举办方向,具有科学的婴幼儿早期教养理念。依法举办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举办,机构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严格按章程进行管理。3.资质齐全: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开设餐点的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材料、消防安全证明等证照齐全。 基本设施园舍场地4. 有独立、安全、无污染、稳定的办园场地;(校园、)场地享有法人财产权或具有3年以上的使用权。5. 整体规划功能合理;排水通畅;日照充足,采光良好。6.楼层在三楼以下(含三楼),有两个以上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7.室内装修符合国家规定,新装修的机构能出具环境检测报告。8.配备婴幼儿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多功能运动室等,活动室婴幼儿人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m2。9. 活动室地面铺设不易滑到且易于清洁的材料,墙面有安全防护, 各活动室隔音情况良好。10.户外活动场地、游戏场地要有塑胶软地或草地,人均面积3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