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地扬尘智能监控指导手册(试行)南京市扬尘管理办公室2018年1月一、总 则1. 为提升南京市建设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水平,推广“智能化”扬尘管控要求,实现施工工地扬尘排放网络化监测、控制、管理,制订本手册。2本手册适用于南京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智能监控。3南京市建设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智能监控,除应按照本手册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二、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要求2.1 一般规定1. 南京市在建、改建、扩建的建设施工工地应按本手册要求安装使用扬尘智能监控系统;2. 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包含扬尘监测设备、智能监控终端(电脑端、手机端)和联动设备; 3扬尘监控设备应具备统一接入网络监控终端的功能,满足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要求;4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并于整个施工期间 24 小时监控;5. 扬尘智能监测系统使用期间要定期开展扬尘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6扬尘监控数据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2.2 扬尘智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