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1 任务与工作范围1.1 任务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文)的要求,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受嵊州市南山水库管理局委托,负责组织专家组对浙江省嵊州市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1.2 工作范围经与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本次蓄水安全鉴定分两次进行,鉴定工作范围为粘土心墙土石混合坝、正常溢洪道、非常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和发电输水隧洞进水口、以及建筑物基础处理、金属结构、安全监测、涉及工程安全的边坡处理及施工质量等与蓄水安全有关内容。2 基本要求安全鉴定应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初期与蓄水安全有关的问题逐一进行安全评价。1 蓄水安全鉴定应严格遵照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工作。2 评价设计质量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变更须阐明原因,重要设计变更需有原审批的文件。超出规范要求的问题须进行充分论证。3 评价施工、安装质量依据现行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对工程及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要进行处理并提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