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服装学院 2015 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一、培养方式采取学习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课程教学按北京服装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执行,授课方式随统招生同堂听课。二、学习年限及要求学习年限一般为 3-6 年。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1. 课程学习阶段(1-5 年)申请人取得资格后,须在五年内通过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核,考核严格按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生考核标准进行。申请人还需
2、在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限机械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学科)和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办理。2. 学位论文阶段(1年)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通过答辩并经北京服装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不涉及学历。三、入学条件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本科毕业同等学
3、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2. 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不含留学生及港澳台人员),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 申请人所学语种为英语。4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四、开设专业学科门类 专业、研究方向 所在院系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1 中国民族服饰文化法学02 中国民族服饰艺术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01 机电系统控制及自动化02 信号处理与智能系统03 模式识别与图形图像技术信息工程学院0805 材料科学与工
4、程01 复合功能与智能纤维材料02 高性能聚合物及其纤维03 纳米纤维材料科学与工程04 生物基及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05 材料循环再利用技术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1 反应工程02 传递工程03 精细化学品合成与应用04 绿 色 纺 织 品 助 剂 与 功 能 精 细 化 学 品05 现代仪器分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01 新型纺织品设计与开发02 纺织材料的结构与性能03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服用性能评价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1 生态纺织品检测与评价02 新型纺织化学品研发与应用03 功能纺织品研发与评价04 清洁染整加工新技术材料科
5、学与工程学院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01 服装舒适性与人体工程工学02 服装结构设计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03 服装品牌策略04 服装数字媒体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信息中心120201 会计学01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02 成本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120202 企业管理01 纺织服装企业管理02 时尚品牌管理管理学03 国际服装商务商学院1301 艺术学理论01 艺术理论02 艺术设计理论艺术设计学院03 服装史论与风格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04 中外服饰文化 外语系1304 美术学01 中国画02 油画03 插画04 雕塑艺术05 公共艺术造型艺术系1305 设计学01 服装设计与创新02 服装设计与
6、管理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03 环境艺术设计04 纺织品艺术设计05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06 珠宝首饰设计07 鞋品与箱包设计08 工业造型艺术设计艺术学09 新媒体与动画艺术设计学院五、报名时间(一)网上报名1. 时间:5 月 25 日7 月 7 日2. 流程:申请人须登陆 http:/ 567 像素(高)390 像素(宽),确认个人信息核对正确后,提交学位申请。因填报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责任自负。(二)现场确认1. 时间:7 月 6 日-9 日 8:3011:00,13:3016:30。2.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基础实验楼 205 西3. 流程:(1)提交如下材料:由申请人填写的同等
7、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一式两份 ),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由申请人填写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要求申请人在我校确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其学位论文阶段的工作,并由该导师签字;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属国(境)外学位,还应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毕退回,复印件留存;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用毕退回,附复印件 1 份留存;申请人 2 寸照片 2 张(要求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版)。(
8、2)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3)签署诚信承诺书。六、录取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将正式取得我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资格,入学通知书将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前发出。七、相关费用1. 学费: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学费 1.5 万元/年;工学学费 1万元/ 年,收费年限已实际学习年限为准,学习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收费。2. 其他费用:申请人在学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食宿费、书本费、论文装订费及答辩费用等)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八、其他1.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北京服装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2. 在职学员必须保证按时完成学校的教学要求,否则不予接收。在学期间,食宿自行安排。3. 申请人报到交费后,由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的,其所交学费一律不予退还。4. 申请人所填报的材料及提供审查的各种证件、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5. 本简章由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九、关于进修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课程进修,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申请表,修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颁发北京服装学院结业证书。学制 1 年,学费 1.5 万元。十、联系方式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王老师、薛老师电话:010-64288168 Email: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201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