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升中心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中心作为全校学生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全省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示范窗口,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 组织架构第一条 中心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一名,副主任三名,并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文化宣传部和组织部四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要求第二条 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中心人员的选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中心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中心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第三条 部长职责(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做讨论与总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