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在生活中的应用 囚徒困境最早出现在1950年,由就职于兰德公司的梅里尔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尔文德雷希尔(Melvin Dresher)拟定出相关困境的理论,后来由顾问艾伯特(AlbertTucker)以囚徒方式阐述,并命名为“囚徒困境”。经典的囚徒困境如下: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指控二人入罪。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检控对方(相关术语称“背叛”对方),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沉默者将判监10年。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关术语称互相“合作”),则二人同样判监半年。若二人都互相检举(互相“背叛”),则二人同样判监2年。 如同博弈论的其他例证,囚徒困境假定每个参与者(即“囚徒”)都是利己的,即都寻求最大自身利益,而不关心另一参与者的利益。参与者某一策略所得利益,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比其他策略要低的话,此策略称为“严格劣势”,理性的参与者绝不会选择。另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干预个人决策,参与者可完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