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暂行管理制度(一)安全保卫的组织领导一、博物馆建立由馆长牵头、以保卫科为骨干、其他科室人员共同参加的安全保卫领导组。领导组暂由人组成,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二、博物馆设保卫科,具体负责全馆的文物展品、展厅设施设备的安全,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三、安全保卫领导组和保卫科要随时与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保卫科联系,同时要取得城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及消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二)安全保卫的主要职责一、有秩序地组织游客进入展厅,维护展区正常秩序,监督游客文明参观,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二、保证各展厅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财物的绝对安全。三、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四、维护博物馆全馆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的人身安全。五、在防盗、防火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前提下,随时注意发现隐患,消灭隐患。六、宣传安全知识,制定安全设施。(三)保卫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二、乐于奉献,先公后私,关心群众,尊老爱幼,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三、积极学习,勤劳朴实,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