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 田 县 海 口 镇 泗 洲 埠 村 江 滨 路 防 洪 堤 工 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QSL2018-11 号招 标 人(盖章):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6 月 1 日备案单位(盖章): 2018 年 6 月 1 日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67566601目 录第 一 卷 .3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72 招标文件
2、 .93 投标文件 .104 投标 .125 开标 .126 评标 .137 合同授予 .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9 纪律和监督 .1510 其他内容 .1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81 依据 .182 评标原则 .183 评标委员会 .184 评标程序和内容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第 1节 通用合同条款 .22第 2节 专用合同条款 .221 一般约定 .222 发包人义务 .233 监理人 .234 承包人 .235 材料和工程设备 .24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47 交通运输 .248 测量放线 .24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2511
3、开工和竣工(完工) .2512 暂停施工 .2613 工程质量 .2614 试验和检验 .2615 变更 .2616 价格调整 .2717 计量与支付 .2718 竣工验收 .28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2920 保险 .29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6756660224 争议的解决 .3025 合同类型 .3026 其他补充条款 .30第 3节 合同附件格式 .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65.1 工程量清单说明 .365.2 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格式 .38第二卷 .48第六章 图纸 .481 说明 .482
4、图纸(详见图册) .48第三卷 .4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49第四卷 .5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评审因素索引表 .5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3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5二-2、授权委托书 .56三、投标保证金 .57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7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提供) .58六、项目管理机构 .62七、资格审查资料 .63八、原件的复印件 .65九、2017 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 .66十、其他材料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67566603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
5、编号:QSL2018-11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82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解决,项目法人为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位于泗洲埠村,主要包括防洪堤、亲水台、两座堰坝、以及栏杆和人行道等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控制价: 589.7061 万元(含税暂估价 44.1132 万元) 计划工期: 250 日历天 质量: 合格 招标范围:施
6、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7、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3.6根据浙招办200923 号文和浙水建200813 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2015 年 05月 0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 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3.8本次
8、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网 上 下 载 : 时 间 : 2018年 6 月 1 日 起 , 网 址 :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http:/) 、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 青 田 县 政 府 采 购招 投 标 网 ( http:/ 上 发 布 并 供 下 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年 6月 21 日 9时 0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 101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9、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招标人: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田县月里湾小区 28幢 6号 3楼联系人:孙建国 联系人:陈达影电 话:0578-6632006 电 话:0578-6756660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 年 06月 01日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6756660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建国 电 话 0578-
10、6632006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青田县月里湾小区 28幢 6号 3楼联系人:陈达影电 话:138670923861.1.4 项目名称 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1.1.5 建设地点 海口镇泗洲埠村1.1.6 现场管理机构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1.1.7 设计人 丽水市万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1.1.8 监理人 /1.1.9 代建机构 /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解决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1、。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合格标准。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67566605续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
12、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6)根据浙招办200923 号文和浙水建200813 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2015 年 05月 0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 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
13、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 踏勘现场 组织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 21 日 9时 00分整1.11 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 偏离 允许 不允许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2.2
14、.2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2.3.1 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2.3.2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3.1 投标文件成册要求 不需要分别成册 需要分别成册,成册要求为: 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分别成册,其中、进入商务标;其他均进入资信技术标。 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67566606续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天3.4.1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一、交纳金额:壹拾壹万元整二、交纳方式:1、
15、银行保函方式,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保函有效期为 150日历天。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2、其他方式:银行汇票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号:201000013802556 (注: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具。三、提交:1、投标担保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