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一、院长岗位职责(82-1)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领导制订本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