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工作制度1定期组织学生宿舍、教室、会堂、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定期进行校内及周边地段的卫生检查,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做好防病灭病工作。2做好本校及周边地段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监督传染病登记日誌的填写,掌握师生传染病、地方病动态,做好疫情报告、传染病隔离及访视工作。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和妥善安置。传染病患者离开后,视其情况对其接触物进行消毒和处理。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筛查,对可疑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处理。5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监督。定期对学校食堂、水厂、泳池、二次供水设施、商店、幼儿园及学生集体用餐场所的卫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有记录;屡教不改者,上报学校处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病患事故发生。6发现食物中毒及时上报,及时组织救治和协助医院救治病人;及时封存可疑食物并送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检查。7负责监督门诊注射室、换药室、留观室、诊室、检验室、口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