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建立并严格执行与其业务相应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日标管理工作。按时制定卫生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本单位负责人、职工的安全教言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5、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各科室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 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