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管理五项制度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 承印验证制度、承印 承印验证制度、 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 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执行五项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 把关, 建档立卷, 以备查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以 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 、公安部门指导并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业经营者建 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 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一、承印验证制度: 承印验证制度: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 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 托印刷证明、准印证、 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 、 、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并收 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