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使用管理第一条 总则一、目的:为加强集团各类印章的管理,保证集团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确保集团权益不受损失,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说明:1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各集团印章的制作、启用、使用、变更、作废、归档等管理内容,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集团印章的管理。2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集团各集团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施工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名章等。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以上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第二条 职责1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印章的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归口管理工作,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2各印章管理划分:1)公章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保管(人力资源部保管、双方共同监管);2)合同专用章由采购部、财务部保管(采购部保管、双方共同监管);3)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由财务部保管;4)施工专用章由房地产财务部保管。3各印章管理部门须分别设专人管理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职员为印章保管员。印章保管员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登记,负责监督用印人、用印事项的真实性、安全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