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管理规定1 目的 为保证各类印鉴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2 部门职责印鉴保管部门:负责所辖印鉴保存及使用管理。子公司总经办(人事行政部):负责印鉴刻制的办理及停用印鉴的管理、销毁工作。用印部门:负责用印申请的提出。运营管理部:负责印鉴销毁的现场监督。 3 管理程序3.1 印鉴分类 本规定中印鉴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部门章等。3.2 印鉴的使用范围3.2.1 公司公章:主要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经营类的合同、协议、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3.2.2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财会业务。3.2.3 法定代表人私章:主要用于公司变更登记、有价资产出售、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业务等。3.2.4 合同章:主要用于经营类的合同、协议等文本。3.2.5 部门章:主要用于部门与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文件、联系单等。3.3 子公司总经办(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印鉴台账,明确各印鉴管理部门、责任部门职责,并定期或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