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保障生产与施工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危险化学品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运输、使用、处置和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第三章 职责和责任第三条 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贮存和发放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贮存和发放管理负责。第四条 使用单位(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管理,要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单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和操作技能培训,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宣传、开展专题会议等,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管理负责。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修订、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协助各部门开展安全培训、宣传等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第四章 术语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的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