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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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74107749-4-QT-0001-011.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查【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17 号)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2、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174107749-4-QT-0001-02校车使用许可审查与安全管理2.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规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17 号)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3、,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22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

4、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274107749-4-QT-0002对民办学校进行日常及年度监督检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99 号)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 招生办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374107749-4-QT-0003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5、生学籍管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部门规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 号)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教基201413 号)第三条 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行省级统筹,市、县分

6、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23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474107749-4-QT-0004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划片入学的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及其他招生要求【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9 年11 月 26 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7、修订)第十四条: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范围,由县(市 、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第三款: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及其它招生要求由县级教育部门按属地原则确定。普通高中学校按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招生范围。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并为所有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574107749-4-QT-0005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行政法规】教育督导

8、条例(国务院令第 624 号)第十一条 教育督导机构对下列事项实施教育督导:(一)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二)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和教育质量,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等情况;(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政府规章】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2002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7 号)第二条

9、 本规定所称的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行为。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第七条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情况实施督导;(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三)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实施督导;(四)依据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管辖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督导评估;(五)参

10、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和表彰,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六)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企事业单位教育督导股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24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七)对教育督导的结果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674107749-4-QT-0006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部门规章】中小学

11、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23 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部门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

12、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774107749-4-QT-0007监督管理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部门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23 号)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企事业单位学教管

13、理股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25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874107749-4-QT-0008学校校舍状况及基建工程监督检查【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校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教育等有关部门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学校发现校舍安全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

14、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未定期公布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三)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的;(四)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学校土地的;(五)擅自改变学校土地用途的;(六)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974107749-4-QT-0009学校收费情况监督检查【法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 年国家教委第 19 号令)第三十六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 2014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 号)第二条 第二项 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企事业单位财务股 无 无 非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26行政权

16、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1074107749-4-QT-0010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规范性文件】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财教2012425 号)第三条 第九项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经费付主要管理责任,负责落实县级财政投入,组织和指导中小学预

17、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管理和培训学校财会人员,监督中小学经费使用。第三条 第十项 建立奖惩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分别在全全国和省内进行通报。中央和省财政要将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到重要参考因素。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企事业单位财务股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1174107749-4-QT-0011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99 号)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

18、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社会组织 招生办 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1274107749-4-QT-0012校园安全事故调解【部门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 年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企事业

19、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27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法院提起诉讼。1374107749-4-QT-0013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登记【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在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指导;(二)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复核;(三)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综合统计、人员培训、信息咨询;(四)

20、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付的有关民营科技企业综合管理和服务的其他事项。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综合股无符合认定资格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1474107749-4-QT-0014科普基地认定登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有关的科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办法第二十条 申请认定科普基地的,应当具备下列条

21、件:(一)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二)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备有必要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三)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四)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者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 30 天。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批准后 1 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综合股无符合认定资格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28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22、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1574107749-4-QT-0015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部门是技术市场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市场统计分析。 第二十六条 技术合同实行一次性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在接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内,依法审查认定登记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综合股无符合认定资格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实施1674107749-4-QT-0016技术贸易机构的备案【

23、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是技术市场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贸易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的管理。第十一条 设立技术贸易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场所;有明确的技术经营方向和范围 第十二条 设立技术贸易机构,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并向县级以上技术市场主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综合股无符合认定资格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实施1774107749-4-QT-0017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监管【部门规章】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24、第 4 号)第六条 第一款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实施1874107749-4-QT-0018幼儿园收费及评级评类监管【部门规章】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 年国家教委第 25 号令)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规范性文件】山西省物价局教育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65 号)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

25、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黎价字201120 号) 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指导,并定期对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山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符合认定资格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29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

26、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的类级达标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其类级资格及收费标准。1974107749-4-QT-0019城市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备案【部门规章】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 年国家教委第 4 号令)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学教管理股无 符合认定资格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2074107749-4-QT-0020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聘任【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27、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部门规章】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 年国家教委第 4 号令)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公民 编制人事 股 无 无 非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30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代码类型权力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

28、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2174107749-4-QT-0021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培训【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 年国家教委会令第 19 号)第三十三条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规章】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 年教育部令第 8 号)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障中小学校长接受培训的权利。中小学校长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侵犯其接受培训权利的,有权按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公民编制人事股、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 县级行使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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