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厂站中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满足规定要求,根据国家危险品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炸药、压缩氧气、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体、酒精、柴油、六氟化硫等国家规定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第四条 各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要进行辨识,列出清单。第二章 运 输第五条 单位必需的危险化学品一般要在办理正式手续后交机具危险化学品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禁止自行运输。第六条 小宗的试验用化学品、酒精和油品经生技部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组织运输。第三章 储存、使用、处置废弃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按其物品的不同的特性采取分库存放,专人负责,不得杂存、乱存、混存。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报经有关责任人的批准同意后退回储存仓库,并核实数量,办好相关签认手续。危险化学品严禁私人保管存放,严禁存放于职工宿舍或办公室。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50m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防火、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