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项目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品搬运、使用、储存安全,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2.1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是本项目部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统称为危险品。2.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3、 管理职责3.1物资部负责对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储存保管。对搬运、储存的安全负责。3.2试验室、电焊作业班按规定领取相应物品,对使用安全负责。3.3安全质量部对危险品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4、 管理规定4.1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4.1.1氧气瓶、乙炔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搬运;4.1.2 不得同车运送两种气瓶;4.1.3 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瓶、乙炔瓶;4.1.4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