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分析和管理,防止公司所接受危险固废未达到公司要求进入企业,实现危险废物分析管理的制度化和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对进入公司待处理危险废物进行检验分析,以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符合公司的标准化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收集的待处置危险废物的分析、检验。3、责任人分析化验员、计量人员、环保部负责人。4、工作步骤4.1废物入厂确认危险废物入厂时,应先核对危险废物标签上的信息与转移联单、经营合同上所列危险废物种类是否一致,如有问题,应根据危险废物标签上所标明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无误才可以进行过磅称重,严禁未标明危险废物标识或危险废物标识信息与转移联单、经营合同所列信息不一致的危险固废进入公司。过磅称量时,计量人员应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有无破损、泄露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应立即反馈装卸人员,确保做到转移过程中无危险废物洒落、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