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合同甲方:金瑞五金工艺品厂地址:东莞东城周屋工业区85号乙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生的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经洽谈,乙方作为获得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编号4403040015)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专业机构,受甲言委托,负责处理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 甲方协议义务:1.1 甲方生产过程中所产出的危险废物(4.1条所列)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协议期内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废物自行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处理。1.2 除非双方约定废物采用散装方式进行收运。否则甲方应根据物质相容性的原理选择合适材质的废物包装物(即废物不与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确保包装物最大容积的90%,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渗漏)至包装外污染环境。1.3各种非散装废物应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不可混入其它杂物,并贴上标签,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标签上应标明:单位名称、废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