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有害因素辨识与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工作,实现安全零事故目标,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概率或减轻事故的后果,使安全工作由事后管理转向事前预防,由对事故的静态管理转向对危险的动态控制,调动所有参建人员的积极性,达到群防群治、人人动手控制风险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施工单位根据本标段施工特点,施工前编制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及措施控制,施工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及安全技术交底。第二章 引用标准第3条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13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4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