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辨识本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程序,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范围内活动中的危害辨识、评价和控制活动。3 术语和定义3.1 危害因素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是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人、物、环境、管理几方面的缺陷,危害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或状态”。3.2 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3.3 危害辨识指识别危害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为什么能发生,怎样发生的过程。危害辨识的两个关键任务是辨识可能发生的特定的不期望的后果;辨识导致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和设备的特性。3.4 风险评价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