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3.职责3.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3.2 安环办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3.3 安环办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3.4 安环办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4.工作成效4.1 危险废物的划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危险液体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棉纱,废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手套,废漆刷,废油漆桶,污泥。4.2 危险废物的标示、储存及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危废库、危废包装桶上张贴相应的标识和标签。4.3 危险废物的管理4.3.1 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