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避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风险,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就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建立如下制度。第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第二条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规模,对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性进行分析界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第三条 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3.附有具体的安全验算详细资料;4.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5.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6.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第四条 分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