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有害因素及其辨识标准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1)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2)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二、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安全评价第三版中将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划分为两个方面。(1)存在危险有害本身具有的物质、能量;(2)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的主要体现:人的不安全行为(13大类);物的不安全状态(4大类);管理缺陷(6类)。任何物质都具有相应的能量,物质和能量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当物质、能量在外力条件或自身变化且失去控制造成一定的危险或伤害时才可以称为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导致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的三个方面多数说法比较笼统,例如: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冒进信号;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所杂乱;来自相关方风险管理的缺陷等。相对与物质和能量来说,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外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既有可能是外部条件引起的,也有可能是其自身的变化引起的;管理的主角是我们人类自身,所以也应归结为外部条件。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