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起草部门安全部标 题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起 草 人审核人批准人执行日期编 号 GW-4.4.6- XX-2016/00 分发部门行政部、安装部、安全部、质检部、维保部一、目的为有效识别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各类安全风险,作为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三、管理职责1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风险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或者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2安环部是公司危险源辨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危险源的识别辨识,确定公司不可接受风险。3各部门、作业班组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对确定的管辖范围内的不可接受风险严格落实防控职责。四、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辨识条件。1) 辨识时考虑三种状态。正常态:指正常、持续的生产运行;异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