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回龙观F02区F201宅楼工程 2004年4月 20 日 作业类别、部位:卷材防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卷材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放火措施。2、 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佩带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睛。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3、 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4、 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5、 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得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6、 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病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7、 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8、 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