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叉车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叉车管理,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厂内作业的叉车(下述叉车电动动力的适用电动叉车安全使用说明相关规定视为本规定内容)。3.职责3.1行政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叉车驾驶区域范围管控,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及日常安全驾驶行为。3.2 叉车所属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3.3 公司外部承包商或施工送货等叉车由各承包商指定专人管理,自行负责监督及安全行为,本公司稽查不安全行为。3.4 安委会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异常即列为缺失项并依照相关管理办法提报奖惩。4.规定4.1叉车使用4.1.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1分钟;4.1.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4.1.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