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BGSZ1207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第四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第五条 安全消防环保科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部门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第七条 公司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