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物业管理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10 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