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厂房建筑施工合同厂房建筑施工合同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执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由丙方全面负责完成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包括2#、3#厂房设计图纸范围内0.000以上除砖墙、地面、水电、消防以外的所有钢结构项目(含埋件、门窗等)。甲方并就此与乙方达成共识,由乙方按总承包合同之约定,全面负责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总承包管理(乙方应对丙方有效的管理,确保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三 、工程承包方式: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资料确保甲方能通过质量验收),丙方不得分包,转包。四 、合同工期:丙方承诺将在确保总承包工程工期前提下,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钢结构工程施工。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丙方按此承诺施工将不会影响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