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进行协商,就厂房租赁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厂房位置、面积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 ,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 平方米,办公楼及住宿楼 面积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 甲方需出具出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司鲜章给乙方。 3 甲方出租的厂房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由甲方保证。 第二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 1 该厂房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需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赁,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厂房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限于乙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2 乙方经营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