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甲(出租)方:乙(承租)方:为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生产安全、环保安全,明确承、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双方在使用出租厂房过程中重视消防、安全、环保的管理,特签定本厂房租赁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1、 甲方责任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督促乙方依法从事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2.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协议书。3.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发现乙方有安全生产、环保违法行为的,甲方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环保监管部门报告。4. 乙方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甲方提出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方面的业务咨询和其他需求时,甲方有义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乙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