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华盛(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名称厂牌厂服管理规定编号QP6208页数1页版本1.0授控方式编制日期2016.05.06编制程梓洋审核涂锦凤批准1.目的:为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公司所有员工。3.职责: 3.1人事:负责厂牌的制作、发放、补办及管理等事项; 3.2人事:负责厂服的发放、登记及管理等事项; 3.3人事行政、各部门主管:负责所有员工或所在部门员工厂牌配戴与厂服着装监督等事项。4.管理办法4.1厂牌: 4.1.1所有厂牌均为双面卡片,卡片注明:姓名、部门、签证日期等;4.1.2厂牌为员工出入工作场所、厂门或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必须随时佩戴;(个别岗位要直接身体接触半成品的工序员工,在作业时可以将厂牌放在工作台上)4.1.3厂牌佩戴时一律挂在上衣左胸前或以织带吊挂在胸前,不得挂于腰际、臂膀或用外衣遮盖, 违者以未佩戴厂牌处理,即管理人员处罚20元/次,其它人员10元/次;4.1.4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