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1.历史课程:狭义:指历史学科和历史教学计划、历史教材和历史教学活动等。广义:指学校教育中为学生提供和重建人类历史知识和历史经验的总和历史课程是以唯物史观和科学教育理论为指导,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课程计划精选历史课程内容,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学会学习,获得作为现代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历史知识和技能,养成现代公民应具备的人文素养。2.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门学科目的、任务而编写的指令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具体规定身门学科知识、技能的范国、深度及体系、结构,同时规定教学的一般进度和对教学法的基本要求。3.历史课程标准:是由国家最高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历史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要求、学习方法、计制安排、实施建议等,并用以指导,规范、评估和管理历史学科与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规性质,体现着国家意态,体现国家对历史课程的要求。4.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是指具有历史学科特征的最重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历史学科育人价值的概括性、专业化表述和集中体现,是知识,能力,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整合与提炼,是学生在学习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