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本规定是结合本公司设计许可范围内化工容器设计的具体情况,对GB150钢制压力容器和NB/T47003.147003.2(JB/T473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的补充和具体化。1.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且小于10.0Mpa和小于等于-0.02Mpa且大于-0.1Mpa的GB150容器,并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0.02Mpa且小于0.1Mpa的JB/T4735容器。本规定仅适用于固定式钢制容器。1.2 不适用范围本规定不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0Mpa的高压容器。本规定不适用范围包括GB150钢制压力容器和JB/T473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所同时规定的不适用范围,以及石油、冶金、轻工等另有专门行业标准管辖的容器。1.3 管辖范围 本规定的管辖范围是容器壳体及与之连为整体的受压零部件;与容器壳体相连的非受压元件及其连接焊缝,以及直接连接在容器壳体上的安全附件等。1.4 需遵循的规程、规定、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TSG R100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