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3)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4)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 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6)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3)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4) 压力管道单线图;(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6) 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