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MW 机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巡检员、汽机巡检员;第三条 凡在2330MW 机组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的值班员的培训、考核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 高中文化程度;(三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四 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五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岗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第二章 培训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和培训教师的资格,须经监察机构审查。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由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