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