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省道海安段建设工程(原地面处理)监 理 实 施 细 则编制人: 葛 成 强 审批人: 王 承 兵 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353省道海安段建设工程S353J2总监办二0一三年十月原地面处理监理实施细则一 工程概况由于本工程所经区域为里下河地区,地下水位较高,原地面潮湿,其路基填筑前应全段清除20cm 耕植土,翻挖20cm掺5%石灰并压实处理(压实度不小于90)。本监理标段共需清除耕植土505369.4平方米,应视不同路基高度及地质条件,采用相应的地基处理,经碾压稳定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二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1、原地面处理前、后,均需标高测量。以复核设计原地面标高、计算清表工作量、确定填土层数及各层相对应的压实标准。路基材料填筑前,应对原地表面进行处理,清除原地面草根和耕植土,原地面如有坑、塘等,应进行处理填平,并做出路拱,以利排水,再进行碾压,压实度要符合质量标准,压实度一旦达不到要求则必须进行换填处理。路基两侧应设置纵向排水措施对路基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