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一 目的 规范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管理,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检验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 适用于所有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三 职责 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正确规范书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 资料员应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四 管理规定 1 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应由检测员如实填写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笔;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在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填;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晰,数据正确,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原始记录需要修改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a) 用两条横线划去需要修改的部分;b) 若是原始内容有误,应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横线的上方;c) 若是要填写复测结果,应将新的结果填写在横线的下文;d) 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印章;原始记录有技术人员复核,签署意见后作为编写检测报告的依据;原始记录应由专人整理,随同检测报告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2 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单应采用规定表格,以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