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燃料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原料、燃料管理,确保原料、燃料入库、存储及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料的调配功能,规范仓库的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燃料进出。第二章 入 库第三条 进厂的原料、燃料必须经公司地磅房进行过磅,保管员应会同车间人员进行抽查,经车间人员认可后方能卸到库房待检区。第四条 车间及时向质量部报检,经化验检查质量指标符合要求后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五条 原料、燃料验收入库后,按规定及时通知采购部和相关生产车间。第六条 物料经质量部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对不合格的原料、燃料,车间料场人员必须进行隔离堆放,并用标示牌进行标识,严禁混入使用。第七条 物料经质量部判定为不合格品时,保管员应及时与采购、质量部沟通,根据实际库存,最终由质量部确定是退货还是进行评审让步接收。第三章 出 库第八条 车间领料人员应持领料单,经领料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到原料保管处办理领料手续。第九条 领料单必须将所领物料申请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