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夯实我市大数据发展基础,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为示范,营造适合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特色优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627 号)、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厦门市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市委、市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中国制造2025、促进信息消费、全面推广三网融合等战略带来的新机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推动大数据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应用的深度融合;以企业为主体,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重点锤炼若干优势产业环节,全面提升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二、工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