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暂行)一、总则厦门市城市绿地的养护实行分级管理,城市绿地共分为四级,分别是特级绿地、一级绿地、二级绿地和其他绿地。各等级绿地按相应确定的养护单价进行养护经费管理。二、城市绿地等级确定原则市级城市绿地根据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占50%)、养护管理的精细要求(占30%)及养护难度(占20%)进行确定。区域性城市绿地则根据所处位置区域内的重要程度、绿地历史文化背景(占50%)和养护管理的精细要求(占50%)进行确定。三、绿地等级划分 厦门市已建城市绿地均可按绿地等级确定原则进行等级确定,新建绿地可根据建设投资情况及预期目标暂定等级进行养护管理,待目标养护期完后再申报相应等级进行确定。1、特级绿地:指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黄土不露天的绿地。主要为景观要求高的城市门户广场绿地、街头公共绿地、道路与交通岛绿地、公园主景点及周边绿地、重要绿地等。一般要求每5000平方米绿地配养护人员一名。2、一级绿地: 指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的绿地,主要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