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工作流程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激励广大学生、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提高竞赛成绩,同时使我校创新创业竞赛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特制订本参赛流程。一、立项申报及批准1、各学院(部)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采取立项申报制度,每年12月中旬集中向学校申请立项。2、根据各学院(部)的立项申请,学校成立评审专家小组,集中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确定下一年度参加的竞赛项目。3、每年度立项申报工作截止以后,没有申请立项的竞赛项目不再接受立项申报,学校也不予以经费资助;无对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校级竞赛,可以立项,但原则上学校不予以经费资助。二、竞赛前期准备、启动1、批准立项的竞赛项目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依据省级以上竞赛的时间,制定校级预选赛方案。2、各竞赛负责人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竞赛,充分调动全校学生参加竞赛的积极性。3、正式发文通知,启动校级预选赛,并出台有关的详细规则、奖励办法以及晋级名额等事宜。4、学生报名参加预选赛,竞赛组织委员会进行组织、收集作品、评选出各级奖项、确定晋级名单并公示。三